明室:攝影札記
本書作者羅蘭‧巴特的母親於1977.10.24去世,他在1977.10.26-1979.9.15創作了《哀悼日記》,而《明室》為羅蘭‧巴特於1979.04.15-06.03所書寫的作品。所以他在這段時間裡有了服喪哀悼的情愫,相信也影響了其創作思維。我是先閱讀了《哀悼日記》,而本書中的第二章(共二章)是與他哀悼母逝相關。
時間是每一個人不缺的載體(當你還活著),當你一段時間不用這載體,這載體將是空置,雖你是活著但像是死去!當時間這載體有了載物(學習、工作、旅遊...)這時間就一點一點的變化,而成就一個階段的你,以至現今的你、未來的你!你載何物,成就你為何人!時間是你一生有限的無價珍寶,莫讓輕易流逝!羅蘭‧巴特在那段喪母期間載了哀悼完成了《明室》。
《明室》書名引自玻蒙‧鈕霍,《攝影史》,紐約現代藝術博物館/〈明室或描像器〉。
明室(camera lucida):這是一種比攝影更古老的描像器名稱,藉之可以透過一個三稜鏡來描繪一物,一眼看著被畫對象,一眼看著畫紙。
我非專業攝影者,也不是業餘攝影者,更一路來沒有攝影的欲求。只是不排斥攝影的知面,以尋求攝影相關書籍的刺點,以解無知。
在自己接觸相關攝影的書籍以約翰伯格創作的《攝影的異義》以及《另一種影像敘事 一個可能的攝影理論》啟。所以閱讀本書有了參照,有了意識,有了積累,有了獨屬於自己的影像、知面、刺點,並掙扎於欲將影像融入文字一起併行。
■..一般施加於攝影的歸類,不是依照實務經驗(專業者/業餘者),或是修辭題材內容(風景/物件/肖像/裸體),便是依美學特色(寫實/畫意),無論如何,都屬於客體本身之外的標準,與本質無關;...攝影卻似乎不可分類,...
■攝影所複製的,無限中僅曾此一回。它機械化而無意識地重複那再也不能重來的存在:相片中的事件從不會脫胎換骨變做他物。
■相片不能有(所謂)哲學上的變化,而像透明輕盈的包裝,滿滿填塞著偶然的事物。
■因為影像才是沉重、不動、頑固的(也正因此,社會要以影像為憑)。
■攝影肖像是個封閉的眾力之場。四種想像在此交會、彼此對峙,互相扭曲。面對鏡頭,我同時是:我自以為的我,我希望別人以為的我,攝影師眼中的我,還有他藉以施展技藝的我。
■studium知面:此字並不意指「學習」,起碼不直接謂此,而是指對一項事物用心,對某人有好感,是一種一般性的投注,或許都具有熱忱,但並不特別深刻狂熱。
■文章突然牽動隻字片語,即可將一段描寫性質的文句轉為表達省思——,而比起文章來,攝影正相反,能即刻展陳所有「細節」,甚至可以提供人類學知識的素材。
■攝影的「震驚」(不同於刺點)與其說造成創傷,毋寧更會揭露原本安然掩藏的事物。而身在其中不知不覺,此舉產生了各色各樣的「驚奇」。
第一類的驚奇是「稀罕」
第二類的驚奇是「意志體現」
第三類的驚奇是「壯舉」
第四類的驚奇是「攝影者玩弄的技巧」
第五類的驚奇是「匠心獨具的奇想」
所有這些驚奇皆遵守挑戰的原則:攝影者就如同特技演員一般,必須對一切可能的規則,甚至微乎其微的可能性挑戰。推向極端,還得向何謂有趣的一般定義挑戰:亦即當人們看不出何以要這樣拍攝時,便是一張「驚奇的」相片。
■假面一字正是卡爾維諾的用語,指人的面目何以成為社會和歷史塑造的產物。
■攝影者的超人眼力並不在於「看見」,而是在於「在場」。
■雅奴克對卡夫卡說:「視覺是影像的先決條件。」卡夫卡卻微笑達道:「人們為事物拍照是為了將其趕出心中。我的故事則是閉眼的方式。」
■在拉丁文中,「攝影」應當意指「Imago lucis opera espressa」(光壓擠作用表現的圖像),亦即:經由光的作用,「流出」、「湧上」、「榨擠」顯現的影像。
■攝影不(必然)顯示已不存在者,而僅確定顯示曾經在場者。
■我們也許頑強不服地拒絕相信過去,拒絕相信歷史,除非歷史以神話形式呈現。而攝影卻有史以來第一次終結了抗拒。
■真實主義者一點也不認為相片是真實的「拷貝」,而是過去真實地散發物:是魔術,而非藝術。...重要的是相片具有確認力,針對的不是物體,而是時間。就現象學的觀點來說,攝影之確證能力更優於其複現能力。
■活耀於世界各地的年輕攝影者都以捕捉當今時事為職志,卻不知正視死亡的代理人。...或許就在這個想保存生命,卻產生了死亡的影像中。
■攝影的確鑿性是在於詮釋的停頓,.....然而,可嘆的是相片越是明確,我越是無話可說。
內容簡介:(博客來)
羅蘭‧巴特攝影論述經典「知面」、「刺點」與「此曾在」等概念發源之書
《明室:攝影札記》(La chambre claire : Note sur la photographie)是法國文藝及生活議論文大師羅蘭.巴特(Roland Barthes)生前出版的最後一本書。寫作《明室》之前,他遭遇喪母之痛,該書出版當年春天,他遇車禍,不久便過世。透過書寫,巴特將對母親去世的悲慟與無所不在的憂鬱化為對攝影的探問和思考。他凝視、解讀書中的每一張照片,借用現象學方法語言,建構出他特有的攝影理論和觀看之道,提出了「如何談論攝影」的新徑。
巴特在《明室》中探討攝影的本質,先分出操作者、觀看者、被拍攝者的三個面向,繼而專注於觀看者的視角,再從「喜歡」的影像中提出「知面」、「刺點」及「此曾在」等重要概念來評析攝影。而巴特之所以使用「明室」(即一種描像器)一詞做為書名,故意顛倒一般之見,不以常用的暗箱為名, 乃因他意圖借這個詞強調攝影「是過去存在事物的明顯事實」,而看照片總是同時有一眼看著圖像、一眼看見現實的幻覺。
雖然《明室》篇幅短小,但文字精鍊、結構嚴謹、情感濃烈。自1980年出版四十多年來,縱然歷經許多討論和挑戰,現今更已進入數位影像時代,但是巴特從攝影深入探索人類文明的真知灼見,仍深具啟示性,本書不愧為研究、思考攝影的經典著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