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工藝=or≠實用藝術



就知道是出自你的創作(典型),從中體驗及延伸新意(影響)。



希望看到這個手工藝品,就知道是出自你的創作(典型)



,希望亦能從中體驗及延伸新意(影響)。



以美學來說,藝術更應該是研究的主要對象的目的,因為人類主要是通

過藝術來把握美而使之服務人們。(手工藝可用、可賞、可如入生

活、可傳達與表現美,以達藝術價值-影響)







我與一從事壓花藝術的朋友的分享:「人會老!花會謝!你卻能找到押

花復生,同時賦予花不朽的生命!甚喜!押花的技巧是“個性”,而創作內

容是“共性”,共性者,是為創作者的思維及展現,而賦予作品獨一無二

的生命,此生命可以感動心靈、激起情緒、享受美,而化育世人,這就是

藝術。如果以押花技巧,表現或再現原住民文化,可真是美哉!」



藝術能否分類?一些著名的美學家的論點:

■不主張分類:

克羅齊-既然一切藝術都是「直覺的表現」,只是主觀創造的同一事

實,「並沒有審美的界限」,因此「就各種藝術作美學分類

那一切企圖都是荒謬的」。

開瑞特-「只要承認美的表現和任何情感均能表現,則美的哲學分類

之不可能是很清楚的。」

■主張分類:

鮑桑葵(同樣主張 表現說)-在批評克羅齊否認外在體現的重要時,即

強調作為中介的物質手段的意義,指出藝術分類有關美的秘密,

因為它們 是各以其不同的中介、手段、形體而才有其精神和表

現的。

萊辛(在古典美學中)-不同的藝術由於不同的物質手段所必然擁有的

特殊審美力量和效果。(這實際上已確證藝術分類的必要性)

■美學史上關於藝術分類的古典著名理論:

亞理士多德-根據摹擬的手段、方式和對象來分。

康德-借用人的語言表現來分:詞-語言藝術,姿態-造型藝術,音調-

感覺遊戲的藝術。

黑格爾-象徵、古典、浪漫。(根據理念內容和物質形式的統一原則作

出的邏輯歷史的分類,是頗有價值的藝術史理論。)

■其他比較流行的藝術分類:

卡瑞埃-時間藝術、空間藝術、時空聯合藝術。

庫森、哈特曼-視覺藝術、聽覺藝術、想像力藝術。

2.藝術分類的意義和目的在於尋找和發現各門藝術反映現實的特性與規律

,自覺的認識它們、掌握它們。

3.「對於物質的每一種運動形式,必須注意它和其他各種運動形式的共同

點,但是,尤其重要的,成為我們認識事物的基礎的東西,則必須注

意它的特殊點,……每一種社會形式和思想形式,都有它的特殊的矛

盾和特殊的本質」。藝術也完全如此,具體的創作自由式建立在對這

些特殊的矛盾和特殊的本質的美學掌握上。

如果違背各門藝術的特殊審美規律,「向雕刻提出連環圖的要求,向雕刻

提出多幕劇的要求」;希望工藝表現思想;編寫舞劇堆砌話劇的情節…….

,會導致創作的失敗。藝術種類不是各學院性的純理論問題,而是有其現

實意義的。

4.藝術分類的原則?

藝術是人們主要的審美對象,訴諸於人們的五官感覺(主要是視、

聽)。

一方面藝術是作為成品,作為靜觀的欣賞對象存在。

一方面藝術又是人們審美意識(通過作家或藝術家的創作實踐)的

物態 化(這一方面,藝術是作為創作,作為主動的實踐過程和產品

而存在)。

藝術之所以成為藝術,是因為後者而不是前者。

藝術是人們主觀審美意識與客觀世界相統一的成果,是人們審美意識作

用於現實材料的物化形態。所以,這一方面的把握、規定和顯示藝術的

美學本質和特性,才是更根本的。它應該是藝術分類的原則和依據之

所在。

5.審美意識本質力量的特有性,這個力量的特有本質,是情感與認識的統

一。

在其物化形態中,就體現為主體的表現與對客觀的再現的統一。物化了

人們審美意識,在對象化中體現了審美意識特有的本質力量的藝術,其

內容是情感與認識、表現與再現的統一體。

6.情感與認識、表現與再現都是對現實的反映(亦即廣義的認識),但因

社會生活的不同需要,反映可以各有偏重,或以情感—表現為主,或以

認識—再現為主,就分別構成表現藝術與再現藝術二大種類。

表現藝術:音樂、舞蹈、建築、裝飾、抒情詩等等。

再現藝術:雕刻、繪畫、小說、戲劇等等

這兩類藝術的區分,古今均有人指出過:例如尼采關於酒神藝術和日神

藝術的著名說法,當代法國美學家蘇利奧分藝術為再現與非再現兩類等

等。

表現與再現做為分類的第一原則,是就審美意識的物化的內容特性來

說的。

另一方面,審美意識的物化的形式特性對分類也有著規範作用。

審美意識的物化或者是在(藝術)實踐的過程中,或者是在(藝術)實

踐的產品中,來實現或呈現出來。審美意識物化形式是過程與產品的統

一。而由於它們或偏於過程或偏於產品,就或以動(時間)為主,或以

靜(空間)為主,而分成動的藝術和靜的藝術。

動的藝術:音樂、舞蹈、戲劇等。

靜的藝術:建築、裝飾、雕刻、繪畫等

跟表現與再現(內容)一起,動與靜(形式)就構成分類的第二原則。

這樣一 經一緯,相互交織,以前者為主導,就構成了總分類原則。

按這原則,藝術就可分為下列幾類:

(1)表現,靜的藝術—這是實用藝術:工藝、建築。

(2)表現,動的藝術—這是表情藝術:音樂、舞蹈。

(3)再現,靜的藝術—這是造形藝術:雕塑、繪畫。

(4)再現,動的藝術—這是戲劇、電影,因為這類的藝術的物質材料的

綜合特點,故名綜合藝術。

(5)語言藝術:文學。用語言做手段來構成藝術,嚴格來說並不是審美

意識的物化,語言僅有物質的外殼(語音),其實質(語義)是精

神性的表象(客觀世界的主觀映像即想像)。因此它不能按物化方

式來分動靜遵循上述第二原則,應該單獨構成一類,實際上它也屬

於動的再現藝術範圍內的。

上述各種藝術又可細分:

繪畫:油畫、國畫、版畫等。

電影:故事片、紀錄片、美術片等。

版畫:木刻、石版、銅板等。

美術片:木偶、動畫、皮影等

※上述分類的總原則尚待進一步研究和展開,文中所講的各門藝術的美學

特徵,仍認為是重要的。





實用藝術(主要是工藝與建築)

工藝:

■主要指在造型和色彩上美化日常生活、環境的藝術,從品類繁多的日常

用品、家具 直到被一些人誤認作所謂「生活美」、「現實美」的衣裳

打扮、環境佈置等等。這門藝術廣闊多樣,與人們的生活關係密切,有

人因其不是專供欣賞而排之於美學門外,這是不對的。



■從李澤厚關於美的本質理論來看,人們在物質生產中要求對象在外部形

式上也成為對自身作感情上的直接肯定,要求從外部形式上也看出自己

本質的力量的直接表現。這就從根本上決定了實用物品的生產所以應該

是美的和它之所以以表現為其基本的美學規律。並且這方面的美學價值

和內容,將隨著社會生活的發展而愈益突出、普及和重要。



■工藝品首先是實用物,是在一定環境、場合下使用。因此,工藝美一方

面固然必須將情感概括化,烘托出一種廣泛朦朧的情緒色調;但另一方

面,這種烘扥的情緒色調又必須有特定的具體性,必須與特定的實用環

境、場合的氣氛相符合,以適應、烘托、滿足人們在不同環境氛圍中的

不同的心理要求。



■但現代實用品的特點:卻大不相同,一是大規模的工業生產,二是為廣

大人民群眾服務和使用。因此它就要求充分利用現代技術作科學的合理

設計,以符合人民群眾的經濟利益和現代生活的適用特點。從而,附著

於實用品身上的工藝美,也就必然趨向簡單明瞭、爽快活潑,而注意功

能美變成為一個很突出問題。



■工藝的美總是與概括特定的情緒色調和服從特定的功能結構分不開的,

是與其作為實用品在什麼社會、時代為什麼人服務分不開的。



■工藝還包括專供玩賞而無實用價值如象牙雕刻、刺繡等特種手工藝,它

們實際上已完全脫離實用而成為獨立的純藝術,因之,就常常可以不遵

循實用藝術的美學規律。





藝術與藝術家?

以前,他們用有顏色的泥巴,在洞窟的岩壁上勾勒出野牛的形狀;今天,

有人用買來的繪畫顏料設計廣告海報;在這些之外,他們還做了許多別的

事。我們不妨把這一切有關的活動稱為「藝術」。



「藝術」這個字,因時間與地點的不同,可能代表各種不同的事物。



要讓一位藝術家希望破滅,只消告訴他,他的作品本身的確不錯,但卻不

是「藝術」。想干擾正在賞畫的人,就告訴他,他喜歡的並不是這幅畫的

藝術,而是其他成分。



如果某些不相干的記憶使我們產生偏見----比方說討厭登山,就對一幅偉

大壯麗的阿爾卑斯山風景畫不屑一顧,那就應該找出嫌惡的原因,因為反

感會破壞我們原本可從畫中得到的樂趣。



大多數都樂於在畫中看到他們現實生活中喜歡看到的東西,這是一種相當

自然的偏好。人天性愛美,連帶也感激那些將美保存在作品中的藝術家,

而藝術家本身也不反對我們這種愛美的眼光。



當傑出的法蘭德斯(Flanders 法國北部的中世紀國家,包含目前的比利

時西部、荷蘭西南部)畫家魯本斯為他的小男孩素描(圖1)時,他的確

為其美貌感到驕傲,同時也要我們喜愛這個小孩。但這種喜歡漂亮事物

的偏好,容易使我們拒絕較難引起共鳴的作品,而成為我們欣賞的絆

腳石。



德國大畫家杜勒,描畫他的母親(圖2),他對操勞過度老婦人的真實描

繪,或許教人震驚得轉投而去---然而,假使我們能夠克服最初嫌惡心理

,便能獲益良多,因為杜勒畫出了絕對真實的一面,這就是傑作。

每個人審美觀與美的標準差異極大,因此很難為「美」下定論。



手工藝亦應注入美學精隨,既使是創作靈性來自獨有文化,亦應從中提煉

與集中其元素,以創造獨一的當代思維(就現今的原住民藝術工作者來

說,是活在當代,而已沒有原始社會),應以自我的創作手法及創作理念

(思維)表現與再現。

藝術通過批判,促成審美經驗,無止境的迴旋,產生藝術價值(在於典型

與意境-產生影響)。

(當然文化的傳承、傳達與表達之運用亦無不可),重點在莫產生販賣文

化的意象(否則以其談論藝術,再論)。



※「藝術的世界」與「美學論集」之閱讀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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