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主張(六):立體派、具體藝術、商業藝術家、工藝

立體派、具體藝術、商業藝術家、工藝 

 

立體派(Cubism

 一革命性的藝術活動(1907-1914), 為首人物為布拉克(Georges

 Braque, 1882-1963)與畢卡索(1881-1973)。立體派分為三個發

展階段:平面立體派,在這個期間,藝術家開始把物體與人物分化成幾

何元素或不同的小平面,不過所表現出來的構圖仍不脫塞尚

(C′ezanne)的影響力;分析立體派則進一步支解物體並加以分析,

觀眾可同時看見該物體的幾個不同面向;至於綜合立體派曾受到巴黎

畫家塞尚、秀拉(Seurat)以及非洲雕刻的鼓舞,而拼貼和黏貼技法

以及使用像沙粒、布料之類的媒材也是立體派的首創的。儘管這個世

界對立體派充滿敵意,立體派運動無疑是劃時代的,在接著的幾十年

中,它位許多藝術家帶來靈感並設下分水嶺。在布拉克與畢卡索的競

爭合作下,立體派不僅活力湧現,也產生了許多作品,後來更有葛利

斯(Juan Gris, 1887-1927)與雷捷(Fernand L′eger, 1881-

1955)等人加入。

 


布拉克(靜物)

 

畢卡索(三個音樂家)

 

葛利斯(Guitare, livre et journal / Gitarre, Buch und Zeitung  吉他和雜誌

 

雷捷(玩紙牌的士兵)

 

  

具體藝術(concrete art)

荷蘭藝術家都斯伯格(Theo van Doesburg,1883-1931)

所提出的藝術名詞,指的是捨棄所有自然及具象元素的一種抽

象藝術形態,為追求純粹幾何型態的一種藝術。

 

Theo van Doesburg, Simultaneous Counter-Composition, MoMa New York

 

Van Doesburg, Compositie III, De Lakenhal Leiden

 

Theo van Doesburg, Dada affiche, Centraal Museum


Theo van Doesburg, Cornelis van Eesteren, Model Maison d'Artiste, Gemeentemuseum Den Haag

 

商業藝術家Commercial artist

作品做為廣告、插圖、設計、工業產品裝飾用途的藝術家。這類藝術家必

符合使用者的標準與需求,有時候他們的作品也會遭受使用者的拒絕。

這個名詞主要用來與純藝術以及創作型藝術家做區分,上述藝術家的作品

基本是根據個人的美學、情感或知能表現完成的,區分的重點主要在於專

業或職業方面,而絕無帶有輕視的意味,因為實用性的藝術也可以是有高

度的美感內涵的,就插畫或肖像作品而言,這兩者間的界線更是無法確切

劃定。

 

工藝(craft

1.純指技術或技巧,不把創作品的美感層面考慮進去。

2.藝師或工匠的手藝展現,用以區隔所謂的美術(fine arts)或應用美

(applied arts),美術乃指具創造性的藝術家所呈現的美感表達。

 

參考資料:

藝術名詞與技法辭典

http://magz.roodo.com/article/1585

http://fine-art-print.biz/Gris.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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