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力商人

切莫讓虛的文化,掌控你的作息與習慣!

 

《注意力商人》是在介紹一個在「賣注意力」的商人——「注意力商人」是賣注意力、收割注意力的商人——你我也是注意力商人,就是沒把注意力賣得好而已!

 

會去選讀這本書,是因為閱讀了哈拉瑞的《21世紀的21堂課》時,在書中提及到:...爭奪資料的比賽已經開跑了,目前是由谷歌、臉書、百度和騰訊資料龍頭企業領先。目前為止,這些龍頭企業看來多半都採用「注意力商人」(attention merchant)的商業模式:靠著提供免費資訊、服務和娛樂,來吸引我們的注意力,再把我們的注意力轉賣給廣告主。.....他們真正的業務不是銷售廣告,而是靠著吸引我們的注意力,取得了大量關於我們的資料;這些資料遠比任何廣告收入都更有價值。我們不是他們的顧客而是產品。」,延伸閱讀是我選書的閱讀的方式之一,也總是有如獲至寶感!

 

我們目前和未來最稀有的東西是:時間和注意力

 

我們的時間耗用在哪?讓我們不能從事我們想做的事?或忘卻了我們可以為自己做更多的事。

 

先看看書中提及的幾個事件:

 

一八八三年,《紐約太陽報》創刊,以其他報紙的售價的五分之一,快速攫獲讀者,然後以廣告賺取利潤,開創近代「注意力商人」的先河。

一九二八年,廣播界小老弟CBS邀請各地獨立電台加盟,不但不收內容授權費,反而提供廣告分潤,條件是加盟店台必須聯播廣告主贊助的節目,形同批發買賣聽眾群,規模立刻超過業界龍頭NBC

2001年,曾對廣告表達反感的谷歌,推出自家解方「關鍵字廣告」,十幾年後,谷歌成為史上獲利最高的注意力商人。

2015年,蘋果執行長庫克公開批評「矽谷同儕利用消費者個資牟利」,幾天後,蘋果發布新版的作業系統,可以阻擋廣告及網路追蹤,引發媒體及科技大地震。

 

其實這本書也可說是有關人類廣告史的書,作者將「注意力商人」的演化用「四個螢幕」來概說:

1.報紙、海報與電影。

2.廣播與電視。

3.電腦與網路。

4.手機。

 

在一代一代的「注意力商人」的各顯神通下,我們被抓走的注意力似乎越來越多,在我們的清醒時間中,剩下的注意力越來越少。

 

無形中這也成就了我們現今的文化——虛的文化!這是我們應警醒的。

 

抽取書中的一段,顯露你我間充斥了什麼?

原本以為臉書把網路空間變得更「真實」,但是事實上,它只創造出另一種「非現實」的領域,而且為了看起來真實,反而更容易誤導人。在臉書上,朋友總是互相恭喜、大肆慶祝;情侶或夫妻整天不用做事,只需上高級餐廳吃飯、度假、宣布訂婚、或者生了寶寶;照片裡的孩子從來不哭鬧,不需要換尿布,而且從來不打架。在臉書上,所有快樂的家庭都很相似,而其他家庭或許各有各的不快樂,但是他們不會出現在臉書上。當然,所有的人類溝通形式本來就含有些許的不真實,但是如果我們面對面或是打電話,很難掩飾得如此徹底。臉書強化了千篇一律、自我美化的行為,...

 

這是一本生活在享受科技發展、資訊便利下的你我,應省思及修正的好書,攫取書中片段,其藉著本書的注意力,轉化為你我對自我注意力的重視!做自己的商人!收割自己注意力的果實!

 

一九三○年代受眾的反抗讓美國政府開始管制不實廣告、一九五○年遙控器的發明則幫助我們奪回了部分注意力的主導權(你可以轉台和按下無聲)

蘋果執行長庫克說的名言「如果你沒為產品付費,表示你就是產品」。

按照吳修銘的建議,我們不該總停留在「淺短被動」的注意力上,我們需要更多「深長主動」的注意。這或許包括看書、陪伴親愛的人,找回自己。在這個「注意力商人」無所不在的世界裡,這當然不是件容易的事。

 

廣告是效率驚人的轉換引擎,可以把注意力這種商業作物轉變成工業化的商品。因此,注意力不只可以被利用,還可以被轉賣,...

就跟政客、職業摔角選手、饒舌歌手一樣,他們都非常清楚,說廢話是引起注意力的有效方法。

注意力商人最基本的操作手法:用免費的東西來吸引注意,然後把注意力給轉賣出去。

班傑明‧戴伊(《紐約太陽報》創辦人)明確證明,可以靠轉賣人類注意力來做生意,他也成為值得被冠上注意力商人頭銜的第一人。或許有合理的理由質疑,一份宣稱在月球上發現生物的報紙,其發行量是否屬實。但是不可否認地,《紐約太陽報》確實成功了,或者說戴伊所想出的商業模式,吸引後世如法炮製,從廣播、電視,到谷歌和臉書。

海報大約在一七九六年左右時出現,但是直到了一八六○年代後期,是人才開始看到出現在巴黎的那種海報,有一些海報長七英尺(約兩公尺),上面畫著有些暴露的美女,活潑跳著舞,背景色澤鮮明。...

這種海報是朱爾‧謝雷(Jules Chéret )的發明,他是一位有抱負的藝術家,曾經在印刷廠當過學徒,在倫敦學了七年的石版印刷術,...

因為注意力無法被儲存,所以一直以來的問題都是,我應該注意什麼東西?....到只要有東西吸引住我們,就整個心思都被吸過去了。這讓注意力商人有機可趁,.... 其實,商人要吸引我們的目光,並不用花太多腦筋。

過去神經迴路被認為是大腦中的「爬蟲類核」(reptilian core),主要控制反射行為,像是聽到巨大聲響會讓人嚇一跳。我們在討論注意力收割時,真的不能小看神經迴路,因為一旦能辨識出那些東西會觸動你的神經,就會發現這些東西隨處可見:小販使用的閃爍標誌、電腦螢幕上跳出來的圖示、連結到其他網址的貓咪或性感女人的小張照片。

生物的成長有其限制,但產業不同,產業會不斷尋求新的市場,或是用更有效率的新方法利用舊的市場,正如馬克思在《共產黨宣言》殘酷的觀察到,資產階級「必須到處落戶,到處創業、到處建立聯繫」。

注意力收割做得太過火,引起社會反彈,大量的商業藝術取代其他市容,開始讓人受不了。誠如美國廣告大師大衛‧奧格威(David Ogilvy)曾說過:「我愛自然風景,而且我從未看過人工招牌能把風景變得更美。當有利可圖時,卑鄙的人們就會想在其中豎立招牌。」

廣告人德雷頓‧波德寫到:「如果廣告業孕育出哪個才情飽滿的天才,那個人可能就是克勞德‧霍普金斯。」....當他(克勞德‧霍普金斯)構想出聖誕老公公使用畢賽爾地毯清掃機的廣告構想之後,這位廣告界新人的才華就此嶄露。

十九世紀之前,人類注意力仍是尚未被大量開發的資源。其中一個原因是,當時缺乏如今我們所知道的廣告。

從基督教發展初期開始,這種壟斷信徒的注意力的要求便一直存在。

注意力產業崛起之初,宗教仍然是當時唯一用來攫取與運用注意力的大規模人類活動。但是進入二十世紀之後,組織化的宗教信仰因為啟蒙運動的興起而開始受到質疑,也無法與其他新興的注意力主張以及運用方式抗衡。

一個人所吸收的任何資訊——注意力的東西——就算只是迫使你做出反應而已,都會造成一定的影響。 ….......在大部分的生活領域,我們必須依靠他人來呈現事實,最終從這些被製造出來的項目當中做出選擇,無論是評估產品還是政治主張都是如此。

沒有言論自由和集會自由,討論將是無益的;有了言論自由和集會自由,討論通常足以預防有害思想的傳播;對自由的最大威脅是人民的遲鈍。公共討論是一項政治職責,也應該是美國政府的根本原則。

現在的廣告沒有所謂的憑運氣:「每一條路線都是經過規劃的,要到達任何目的,都會透過精確的知識指示出最短、最安全,也是最便宜的路線。」

「科學廣告法」這個流行詞代表什麼意思呢?......只不過是包含幾種基本的方法。首先要創造出對產品的渴望,而原本這種渴望可能根本不存在的——這叫「需求工程」(demand engineering)。第二,「建立品牌」(branding)是相對新的原則,創造對某些製造商的忠誠度,......讓大眾對他們產生印象,不論印象合不合理,就是要讓這些製造商跟其他類似廠商真正有所區別。第三種技巧則是首次利用「目標族群」廣告——針對的是仍舊神秘、但越來越受歡迎的新族群,也就是女性消費者。

《印刷油墨》雜誌曾有篇廣告這麼寫:「要精確地研究人類就必須研究男性....但如果要精確地研究市場的話,就必須研究女性。」

在一九二○年代末期,婦女在公共場合吸菸仍然是禁忌;在一些城市,包括紐約在內,甚至是違法的。

現代的宣傳人員應該設法創造出讓人願意改變既有習慣的環境。

宣傳高手不能只會創造需求,還要能夠改變人們的態度,網羅人們的注意力,作為商業用途,創造加乘效果。

現代廣告公司的組織分工細膩,最能驗證這種說法,除了推銷自己很厲害之外,其他沒有什麼特殊之處。

現在的廣告認為自己更像是原始的宣傳機構,也就是教會;廣告的工作是傳教;廣告的主人正如同資本主義的新傳道階級。現在的廣告公司所做的工作包括教育群眾、代表大型新公司從事類似傳教工作、實現國家最廣泛的需求和最深切的希望。

對於廣告主來說,迄今為止最有價值的廣告功能是,塑造或創造原本並不存在的需求。

錢柏林(Edward Chamberlin)在一九三三年的著作《壟斷性競爭理論》(The Theory of Monopolistic Competition)中宣稱,建立強烈的品牌忠誠度與產品的內在價值一點關係也沒有,這是經過廠商細心盤算,目的是促成消費者對品牌產生不理性的依戀,如此一來品牌與其他同樣好的品牌競爭時,就可能倖存不被淘汰。畢竟,最有效的品牌廣告不是試圖說服你做出選擇,而是要說服你沒有選擇..

如果廣告能夠使品牌成為你身分認同的一部分,它就成功了....真正的品牌廣告致力於讓你變節,反而不是要說服你。這種廣告最厲害的地方,是創造出消費者對產品的崇拜,死忠的愛用者不會受到單純資訊的影響。...這些品牌提供給愛用者的東西不僅是好的產品(雖然經常是如此),還提供更高層次、更深刻的滿足感——臣服於愛用品牌會創造某種意義感。

我們可以定義自己是什麼樣的人,至少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藉由我們所關心的事物來定義自己——但是,當我們所關心的事物主要是由周遭氣氛所決定,而非出於自我意志時,還能這樣定義自己嗎?

心理學家威廉‧詹姆士所說:「我的經驗來自於我願意關注的事物」

我們會因為自己所關注的事物而受到某種程度的影響,甚至因此養成習慣,最終整個國家的人每天都會在同一個時段收聽同一個節目,廣大的聽眾將會因此產生某種程度的共同意識,甚至是共同的身分認同。

廣播的目的是為了教育、娛樂和啟蒙,..

大體來說,德國的戰爭宣傳犯下基本的錯誤——這正是聰明人和專家常犯的,也是古老的偉大演說家常出現的錯誤——在還沒吸引聽眾之前,直接進入議題的複雜核心。

希特勒自傳《我的奮鬥》(Mein Kampf)一書中,他問道:「宣傳要訴求的對象是誰?是針對科學知識分子,還是教育程度較低的群眾?宣傳地須永遠、而且只針對群眾!

宣傳必須「受到歡迎,而且要調整其精神層面,讓最不聰明的人也能理解....因此宣傳的精神層面必須訂得越低,才能如你所願地吸引到越多群眾。」

希特勒在《我的奮鬥》中表示,宣傳就像廣告,首先要引起注意。「海報的藝術重點在於,設計師必須有能力運用構圖和顏色吸引群眾的注意力,」他寫道,海報必須「讓人們知道展示的重要性,但是絕對不能取代展示所要呈現的藝術。」同樣地,「宣傳的任務不在於針對個人進行科學訓練,而是要將群眾的注意力導向某些事實、事件,必要性等等,目的是要讓民眾看見其重要性」至於那些「已經有科學經驗,或者是....努力追求教育機會和知識的人」,並非宣傳的對象。

「群眾的接受能力有限、理解力低落,而且很健忘。基於這些理由,宣傳的內容必須聚焦在少數幾個重點,並轉化成像口號一般的簡單訊息,讓每一個人都能透過單詞聯想到內容。」細微的差別沒有意義,太複雜就會有風險:「一旦犧牲了這個基本原則,想要嘗試變得多樣化,就會失去宣傳效果,因為群眾既不能消化宣傳所提供的訊息,也記不住。」

希特勒知道身為煽動者最重要的原則:教導或是說服人,比激起情感要困難得太多,而且更容易被排斥。群眾最想要的是一個藉口,能夠讓他們充分體驗已經潛伏在他們內心的強烈感受,但這份感受可能被更多良知的自我所壓抑,而沒有爆發出來。

第一位群眾心理學家古斯塔夫‧勒龐(Gustave Bon)表示,處於人群當中會失去個人責任,這使得人們更容易受到左右。佛洛伊德則會說,群眾抑制取代了超我,潛意識的念頭浮在表面,而且被大家所共享。

注意力分為短暫的和持續的兩種:前者是快速、表面的,常常在不經意之中被觸發;而後者是深刻、持久和自願的。就目前我們所需要了解的目的來說,推銷東西給人們時主要是依賴前者——這也是注意力商人最拿手的——但是我們必須平衡這兩種注意力,才能獲得真正的快樂。

一九五九年一名記者便說道:「廣告人和行為科學家之間的區別,只是文憑名稱不同。」

「品牌彈性」(brand elasticity)是經濟學上的術語,用來描述消費者接受替代品的意願。可口可樂成功打造出低品牌彈性,即便百事可樂的產品類似,而且更便宜,但依然無法創造市佔率。

電子郵件是網際網路上第一個殺手級應用程式——這可能是第一個證明網路的成本是划算的程式。

電腦從魯卡錫克的十三公斤終端機,演變成桌上型電腦,到筆記型電腦,再到智慧型手機,我們清楚看到,查看的習慣為注意力商人創造了各式各樣的商機。

第一個人類注意力的偉大收割者就是宗教,在當今的世俗年代中,對於偶像崇拜的衝動欲望並沒有消失,只是轉為尋求奇怪的偶像。「名人崇拜」這個措辭看起來可能是個誇張的比喻;但是,就注意力的強度和持續性來說,沒有其他誘因是更能吸引人們投入其中,所以很難辯解在我們文化中看到名人崇拜不算是神話現象。

名人靠自己的能力成為注意力商人。他們發現名氣不僅是因為他們所做的事而得來的成果,更是他們的專業資本。

以前的名人能獲得的注意力或多或少都憑藉著客觀的指標,像是憑靠他們的外貌、財富或天分。實境秀卻顛倒了這個過程,純粹為了擄獲注意力而大量地工業化製造名人。透過素人演出擄獲注意力的方式,使得注意力商人的商業模式出現革命性的轉變。。

想像一下,你在收看的電視頻道能夠讀懂你的心,一小時只給你一則商業廣告,而且還是針對著你的興趣,理由是這樣會讓你更喜歡這個頻道,這就是谷歌早期的想法。

社交工具排除了大眾表達自我意見的舊障礙,從而消除大眾媒體的門檻,大量業餘的鄉民也能從事以往只有媒體專業人士能夠做的報導工作。

傑夫 ‧賈維斯以他一貫隱晦的說法宣稱:「在後匱乏(post-scarcity)世界,分配不是重點,內容也不是重點,對話才是重點,擁有人們的信任至上。」

會造成瘋傳的媒體就是你立即想與所有朋友分享的媒體,但前提是你必須樂於消費媒體,也樂於在社交過程中轉傳給他人。

瘋潮式媒體必須採取最簡單的形式,花俏的設計或無關緊要的內容會使媒體的傳染性較差。任何不必要的東西會導致「資料負載」,阻礙傳播擴散。資料負載越大,整體訊息的擴散就越慢。

祖克柏於二○○九年說:「想想大家今天在臉書上做了些什麼:了解家人、朋友的境況,並塑造自身的形象和身分,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說是建立個人品牌。他們和那些他們想要保持聯絡的朋友聯繫,你若不用臉書,就會處於下風。」

原本以為臉書把網路空間變得更「真實」,但是事實上,它只創造出另一種「非現實」的領域,而且為了看起來真實,反而更容易誤導人。在臉書上,朋友總是互相恭喜、大肆慶祝;情侶或夫妻整天不用做事,只需上高級餐廳吃飯、度假、宣布訂婚、或者生了寶寶;照片裡的孩子從來不哭鬧,不需要換尿布,而且從來不打架。在臉書上,所有快樂的家庭都很相似,而其他家庭或許各有各的不快樂,但是他們不會出現在臉書上。當然,所有的人類溝通形式本來就含有些許的不真實,但是如果我們面對面或是打電話,很難掩飾得如此徹底。臉書強化了千篇一律、自我美化的行為,讓美國在網路上看起來猶如社會心理學所謂的「烏比岡湖效應」(Lake Wobegon),自以為高人一等。

文化影響科技的程度,遠不及科技影響文化的程度,新媒體會自然催生新的表達形式,以及新的感受和新的行為。

藝術家兼文化評論家理察‧塞拉(Richard Serra)在一九七三年這麼寫到:「電視把大眾交給廣告商......消費者其實才是被消費的....你被交給廣告商,廣告商才是消費者,是他在消費你。」

如果大家沒有把自己清醒的時間花在集中注意力上,反而只有零散的注意力,而且不斷受到打擾,將會發生什麼情況?我們的生命正好與那些東方出家人或西方修士大相逕庭,他們的目標就是要找到最純粹、且單一的注意力。

 

內容簡介:(博客來)

電子郵件,免費!照片分享,無上限!
你是否想過,隨手可得的免費內容、便利的免費服務,到底都是誰在付費?


如果商品免費,那你就不是消費者,而是商品!
你我可能都不知不覺地把自己賣給了注意力商人!

「『媒體轉型、網路演化與資訊浪潮」此一主題最具洞見的作者。』──黃哲斌(資深媒體人)
「這是少有的關注產業發展的傳播史,對現在或未來的『注意力產業』」中人來說,不可不讀。」──游梓翔(世新大學新聞傳播學院院長)

爬梳兩百年來從報紙、海報、廣播、電視、網路崛起的商戰歷史。

拆解創造吸引╳培養聚眾╳收割轉賣的注意力變現商業模式。
注意力商人如何因時代變化、工具改變轉進新的獲利結構。
人們如何看明白商業的操弄邏輯與交易條件,提升自己的注意力意識。

作者吳修銘(Tim Wu)是新生代網路與媒體思想家,哥倫比亞大學法學教授、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顧問,擅長結合政治、經濟、社會的視角,深入剖析科技對文化與生活的衝擊,他提出「網路中立性」(Net Neutrality)的創見,出版為《誰控制了總開關》一書,是網路與傳播界的重要概念。《科學人》雜誌評選他爲2006年五十大風雲人物、名列2007年哈佛大學最有影響力的百大畢業生。

這本書,吳修銘把焦點放在跟我們每一個人都更切身的注意力交易,注意力商人的崛起,對社會造成了哪些改變。

誰是注意力商人?
從過去到現在,參與媒體、廣告、行銷、節目、到今日投入網路、社群的人,都是注意力商人的一員。時代、行業或許有別,但是他們的專業都是設法創造能夠吸引更多目光的內容,不論是聳動的標題或是免費的影音,抓住我們的注意力後,再把我們轉賣給其他業主,變現獲利。

注意力人人都有,什麼時候成了產業?
吳修銘梳理近200年的媒體發展,告訴你第一份依賴廣告收益的報紙誕生時,注意力產業就成形了。書中用四個屏幕把從報紙到手機的發展分成四個階段,生動的故事分析從海報、報紙到今日手機、社群,不同時代、如何用不同方式來吸引眾人。若你就是注意力商人,該如何進一步思考新的商業模式。

為什麼需要了解注意力產業?
注意力影響我們的意識、決定我們的消費、型塑我們的生活型態。我們多數人是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被動接收資訊,只會在被注意到的訊息中做選擇,讓商業分分秒秒剝削我們的注意力。五花八門的注意力產業競相爭取我們清醒時刻的注意力,雖然我們可能換得娛樂與便利,但是卻也讓注意力商人高度介入我們的生活。
 
資訊爆炸,注意力愈來愈稀缺,是眾相爭奪的新貨幣。
注意力商人不會消失,只會不斷推陳出新。
認清注意力商人的手法,知道自己何時正在被影響、被出賣,是現代公民必備的常識。

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