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巴塔哥尼亞快車

一趟美洲之旅、一趟孤獨之旅、一趟火車之旅,此旅程勝讀萬卷書,然還是一本書。

 

本書作者在書中提及這次旅行中在布宜諾斯艾利斯與波赫士成為忘年之交,那這趟旅程就應該在1986年前,因為波赫士逝世於1986614日。


本書被歸屬旅行文學,厚達519頁,如果以飛機為交通工具,那將失去一切旅途中定點與定點間的比較,更無法讓閱讀者一窺美洲人文、景貌之變化與更替。所以作者刻意以火車為此次旅行的交通工具。


作者他只知道自己只是往南方飛掠,像隻被歸類為短暫停留的候鳥,….。從北美洲波士頓為起點,目的地是南美洲阿根廷的巴塔哥尼亞高地,總計搭乘二十二種火車完成這趟無計畫的漫遊,透過本書與作者一起旅行從北美洲--中美洲--南美洲,體驗各地風貌、風俗、民情、文化、政治與社會氛圍。


 

火車旅行的優點之一是,你可以藉著窗外景色得知自己身在何處,毋須告示牌。一座山丘、一條河流、一片草坪地標會告訴你,你已經來到多遠的地方,但是這個地方(巴塔哥尼亞高地)沒有地標,或者應該說,全是地標,其中毫無差別,幾千座山丘和乾涸的河床,外帶億萬叢灌木,全長得一模一樣,….現在到哪兒了,只有看著手錶說:景色並無助於判定我們身在何處---就是在巴塔哥尼亞且在老巴塔哥尼亞快車(百年蒸氣火車)上。巴塔哥尼亞的自相矛盾:廣大的空間,卻只有很小很小的那種山艾樹表親的花。


旅遊,最重要的,是一場記憶的測試。..抵達不重要,重要的是旅途的過程

喜歡書中的這段描述:巨浪向火車衝來,雪白的泡沫被薄暮襯得鮮明;浪花恰好在鐵軌邊的椰子樹下方碎成片片。每逢夜幕低垂,最後變暗的總是大海;它似乎將滑落天際的亮光全攬致懷中。

 

流浪變成何種模樣?既然它逃開了我們所有人。將此分享於你!


■打開地圖用放大鏡仔細看,的確有一條代表鐵路的彎曲綿延細線,讓你可以從波士頓一路搭乘火車,直到這「什麼都沒有」的阿根廷南部高原,穿過十三個國家和無數個城鎮,穿過一萬公里和各形各色的地景地理以及無數種文化歷史。是的,你從波士頓出發,最終將到達老巴塔哥尼亞,問題是,你會瘋狂到想要這樣做嗎?


■日常生活的荒謬有時是比壯麗景觀更值得記錄的事。


■嚴寒改變了車內多種族乘客的容顏:白人的臉頰好似灑滿了粉紅色筆灰,中國人全無血色,黑人臉色則呈灰白或灰黃。


■當你遠離之際,廣告所蘊涵的許諾便不再有實質的意涵。


■離家沒有好嚇人的。可是,隨著熟悉的景致從窗邊閃過、消逝,退為往昔的一部分,憂傷感慢慢凝聚了起來。時間變得歷歷可見;景致變更,時間也隨之一同遷移。隨著火車向前噗噗邁進,我瞥見每一秒鐘的流逝,看著車速將建築物甩在後頭,我憂鬱不已。


■但國旗迷惑了我它是愛國人士的自負吹噓,還是對外國人的警告,抑或是某某國定節日的裝飾品?為什麼在那棟廢屋的骯髒院子裡,一面可愛的小國旗仍忠貞不二地飄揚著?綜觀來看,國旗,似乎美國人的執念,某種我以為與原始的政治思維有關的形象崇拜。


■鐵軌有一大片凍結的枝枒,白楊木上結了層,好似一艘航行在雪海中的幽靈船。榆樹和山毛櫸潔淨地凝脹成一片冰霜為貌的翻飛蕾絲。


■火車準確地表現出一國的文化;骯髒落後的國家有骯髒落後的火車;自信、有效率的國家,亦可從奔馳鐵軌的各色火車看出端倪。


■胡格諾派:十六、十七世紀的法國基督新教。大多屬於喀爾文教派。


■火車本身的律動與聲音就帶有爵士的韻律。爵士時代即等於火車時代,這也就沒什麼好訝異了。


■寒冷天有一個特點:它會使每個人變成統計學家。溫度、風速、降溫因素總是眾說紛紜,但永遠悲觀。


■女士說,有天她的老爹打算攜槍逛逛達拉斯的百貨公司。他是來自聖東恩的生面孔,早上醒來,一如往常般繫好他的手槍;絕非搞笑喲,這件事老爹畢生都遵行無誤。走進百貨公司,收好那把老手槍。他身形高大,足足超過六呎。百貨公司的小姐一看到他,就認定是搶劫,連忙按下警鈴。每個人都迅速找避難位置,但老爹一點也不在乎。他掏出自己的槍,等著警察趕到時,老爹說:「好,孩子們,咱們動手捉人吧!」女士的丈夫說,當時老爹已經八十四歲了。「『好,孩子們,咱們動手捉人吧!』」


■對於搭乘南向快車的鐵路旅人而言,最大的滿足就是一小時又一小時地瞧著氣候的更迭,觀察其間最細微的變化。


■這兒,紅人掃開樹葉

挖掘溫暖的樹皮或冷卻的樹根,

路邊的蘋果樹落下壞脾氣的果實。


■燈火閃爍著,意謂著人跡,燈的一般功用即在於此。


■拉雷多似乎就代表了整個拉丁美洲。邊界不只體現出相互勾結的偽善,更展現了美洲道德的一切必要知識,且印證出邊界北端的清教效率,與邊界南端笨拙,熱情的失序狀態(性慾和饑餓的無政府國度)之間的關係。


■每一縷人類剪影,都暗含著隱喻(metaphor)的回聲。


■如果他不是墨西哥人,他可能不會這樣做,另一方面,如果我不是美國人,我也不會注意到他。


■闃暗的火車是容易蠱惑人心。


■直到墨西哥神秘的混合光亮與衰亡,藍天與汙黑整個兒呈現出來。


■兩隻狗兒的腳都瘸了,一隻的耳朵也不異而飛。殘缺的城市、衣衫襤褸的孩童、搖搖欲墜的棚屋,可說是天作之合。


■被抽打的狗和背負木材的女人生著同樣畏縮的雙眼,打動物的人也就是被打的人。


■典型的墨西哥風格:仙人掌上晾著衣物,好似身上披乾淨破衣的蹲伏身影。火車微顫而矜持地停在休恰潘的月台旁,賦予此地某種莊嚴感,但等到火車揚長離去,我回頭眺望,暑意的孤寂似乎降臨到這個小站;塵土篩揚至地面,身披破布的仙人掌維持弓背的姿勢不動,好似被遺忘的幽靈乘客。


■自我抬高的人在談論受害者時,通常會搬出智者的口吻。


■墨西哥人的友善大多取決於你對他言談內容的讚成度。反駁,甚至稍加爭論,都象徵著挑臖。


■墨西哥人對待流浪兒的方式,一如一般人對待野貓(墨西哥人對待野貓則一如對待害蟲),抱在腿上,買冰淇淋給他們吃,從頭到尾還一邊大聲咆哮,足可壓過馬林巴的琴聲。


■痛苦是最難記住的感覺:記憶是仁慈的。


■我們遠離家園:我們想當誰都可以。旅行是業餘演員磨練演技的大好時機。


■除了蠢蠢欲動的我待不住書桌,耐不住冬天這一事實之外,這趟旅行究竟有何意義?出發時我精神百倍,但我畢竟不是探險家啊:旅行理當是樂趣,而非對毅力和耐性的考驗。我未曾從旅行的百般折騰中享受到半絲愉悅,不過,我可以把辛苦一併吞嚥入肚。我好奇的是旅行的過程。


■身處於如此優美的風景,人卻如此的疲憊,人生沮喪事莫過於此;簡直像在音樂會上打盹兒。


■「要尊敬地提起瓜地馬拉的某種風俗,實在需要超乎一般的慈悲心腸,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對菸草毫無節制的濫用,兩性皆然。」這段話出現於一八二八年,這位旅人名叫亨利‧鄧恩。依據他的估計,這裡的男人平均每天抽二十根雪茄、女人抽五十五根香菸。


■知識有如沮喪的代名詞,它也是通過真相的不二法門。


■阿拉貝斯克裝飾風格又稱阿拉伯裝飾風格,以各種植物和抽象曲線互相盤繞成基本圖案。


■哥倫布於一五○二年第四次航海時路經此地,他感於此地叢林的茂密,便取名為哥斯大黎加(意譯為豐饒之岸)。


■我來到了利蒙裡名為「牙買加城」的區域:是說西班牙的白人國家中,一處英語交談的黑人區,一言以蔽之,貧民區。


■哥斯大黎加人大概可以算是整個拉丁美洲內,最可預測及被看透的人,同時因為缺乏對宗教的狂熱,也是最公然的政治動物。


..好火車永遠開不夠遠,就像爛火車永遠不常準時抵達目的地一樣。


■「當絕大比例的人民都在無助的悲慘中飽受卑微之苦時,那國家一定警力不彰,政績衰弱:親切地供應窮人的需要,是對文明真正的試練。」據他的觀察,有教養的紳士,在所有的國家都很相像;但下層的秩序,尤其是窮人,才是區別國家的真正指標。


■顏色本身就象徵著某種形式的財富。


■在哥倫比亞,無家可歸的孩子沒什麼好奇怪的,因為那已經平凡到不會被視為未開化的象徵了。


■「你不能憑所屬國家來判斷人民」一位女士給我忠告說:「在南美洲,用海拔來看人才是明智之舉。」


■加里波底,一八○七至一八八二年,是義大利的愛國志士,習穿紅襯衫,後來他的名字還成為寬大襯衫的代名詞。


■就是用人耳聽不見得高分貝悲音,它具有趕走老鼠的效果,牠們受不了那種聲音。本地的麵粉磨坊曾遭老鼠的包圍,但這種高分貝悲音我想他稱之為「聲納」--卻得到莫大的成功。


■印加的對稱美學有著優雅的聖經式華麗。


■印加人是這世上唯一----據目前所知----崇拜彩虹的民族。


■一抵達湖的南岸,玻利維亞的光禿立即明擺在眼前,無所遁形,不是墨西哥那種碎餅式的光禿,或是秘魯蛇脫皮式的光禿,或瓜地馬拉凋零乾燥似的光禿。玻利維亞的光禿是硬殼下砂礫地,是堅硬的化石地形:表層土壤完全被風吹走了,暴露出這個國家的老骨頭,簡直是荒涼、嚴苛到極點的地方。


■最窮的旅人對於匯率兌換的概念最清楚。


■它很幽暗,但幽暗本來就是阿根廷氣質的一部分;那並非一種戲劇化的黑暗,而是靈魂的潮濕,是移民人士在遠離家鄉下雨的午後所感受到卑微憂鬱。


■接著夜幕降臨甘蔗田,於是晃盪在鄉間小路上的車子的黃色車頭燈,就成為唯一的生命跡象。


■要毀掉一個人,或要嘲弄他的想法,再沒有比把他給時髦化更快的方法了。


■閱讀改變了一本書的外貌,一旦被讀過,看起來就不會再一樣;人們在讀過的書上留下他們獨特的印記。觀察這些變化是閱讀的樂趣之一,而在看的過程,你也順便將書變成為自己的。


■「報復改變不了已經發生在你身上的事,寬恕也沒辦法,報復與寬恕是毫不相關的。」「那你可以作什麼?」「遺忘,」波赫士說:「你所能做的就只有那個,當別人在我身上作了不好的事時,我會假裝那是很久以前,發生在別人身上的事。」「有用嗎?」「多多少少啦,」他又露出了他的黃牙。「但少的成分較多。」


■在最好的旅遊書上,孤獨這個字眼總暗指讓人興奮的每一頁,像浮水印般細膩且根深柢固,其中的自負和能夠報導這事的想法我正是為寫一本書才刻意啟程的,不是嗎?---彌補了痛苦:孤獨,孤獨,像是我成功的證明,為了到這孤獨的情境,我就必須旅行老遠的路。

 

內容介紹:(博客來)

「我生命中有很長一段時間是住在不屬於我的地方,
我一直是個不折不扣的異鄉人。」

-保羅.索魯

  「我感興趣的是在晨光清醒後的故事:從熟悉到有點陌生、到頗為新奇、到全然不識,最後到置身於奇鄉異地。重要的是旅程,而非抵達;是旅行,而非降落……。我於是決定做個實驗,隻身隨著火車,從麻薩諸塞州的梅德福向南奔到不能再遠的地方……。」

  單是為了一個再單純不過的「實驗」的念頭,作者保羅.索魯不設定旅行目的,也不預期行旅的心情,只帶著一副沾沾自喜的如逃犯般落魄的模樣,展開一場從北美到南美別出心裁的漫長旅程。

  在旅程的起點,保羅.索魯選擇湖岸快車與他一同登場。平穩前行的列車上,他讓別人的終點站成為自己的起始,晃晃盪盪地揭開與空間的對話之旅。整個旅程由二十二種火車接力式地串聯而成,且以不同風貌呈現奇麗多變的旅行情味。如橫跨美國六州的孤星號,像櫥窗般透視出墨西哥的衰頹與肉慾的阿茲提克之鷹,橫越重山駛往秘魯的山脈列車;還有穿行國界、路程長達一千哩以上的泛美特快車……最後,為旅程畫下句點的,則是有百年歷史、速度也如年邁老牛的老巴塔哥尼亞「特快」車。

  一場孤獨的旅程,二十二種不同風情的火車,隨著悠長的汽笛鳴聲,讓一幕幕真實上演的旅遊過程,有情有味地在《老巴塔哥尼亞快車》一書中重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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