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話與意義
當打開本書前頁的一段話:「自從十七世紀科學誕生以來,我們便將神話視為迷信與原始心靈的產物而予以摒棄,...」時,自己產生了一串自問,其中也包括有對文字的敏感——那在科學未到來時的世紀以及科學到來後的今日裡,神話在人類生活中的參與、依附與影響是什麼呢?這也讓自己在閱讀本書時不斷的審視、思索以往的感知與感悟——這有自己前些日子閱讀的尤瑞匹底斯全集Ⅰ〈酒神女信徒〉〈米蒂雅〉〈特洛伊女兒〉...以及各宗教創世、神顯、警世、預言、寓言...等等——就在這樣的心情下閱讀本書,或許你也亦然!
就由李維史陀的詮釋神話、嘗試揭露神話對人類知性的重要性之洞見,看能解惑幾分、奠基多少——在自己知的排序與秩序上!
在不少的書籍裡都介紹過、提及過李維史陀的論述,特簡介之,期把握住本書洞見:
克勞德·李維史陀(Claude Lévi-Strauss,1908年11月28日-2009年10月30日)著名的法國人類學家,與弗雷澤、鮑亞士共同享有「現代人類學之父」美譽。他所建構的結構主義與神話學不但深深影響人類學,對社會學、哲學和語言學等學科都有深遠影響。
法國當代著名人類學家,結構主義開派宗師。1908年生於比利時布魯塞爾,早年於巴黎索邦大學攻讀哲學、法律,後改攻人類學。1934年到巴西聖保羅大學任教,並從事南美洲亞馬遜河的印第安人之田野研究,發表《親屬關係的基本結構》、《憂鬱的熱帶》。二次大戰期間,任職紐約社會研究新學院,其受語言學家賈克慎(R. Jakoson)影響,以結構語言學的方法研究「原始」民族的親屬制度與文化。1950年任巴黎大學高等研究院(社會人類研究室)指導教授,1959年受聘為法蘭西學院社會人類學講座教授。
李維史陀為研究親屬關係、宗教儀式與神話等集體現象提出了新的研究方法,影響遍及人類學、神話學、語言學、文學批評及其他人文社會學科。主要著作有:《野性的思維》、《神話學》四卷、《結構人類學》等書。
看完本書後,深切感受若能結合布赫迪厄及霍布斯邦的社會與歷史的著作,當有更多、更深切的識見,也可看到人類學、社會學及歷史學的相互關聯、相互限制,從任何一方觀之,都不失另任何一方的身影,從任何一方論之,亦都不失另任何一方的談資,或許任何學問都是共有其宗源!
《神話與意義》是為李維史陀的五篇演講,其內容是與加拿大廣播公司巴黎分布的製作人之間數回的對談....後以文本形式印行的.....:既然是對談那談些什子題,內容關於何?我關注在:
第一章:神話與科學的邂逅
我們必須拋棄科學與現代的思維,並歸返神話式的思維?
何謂結構主義?是如何創造出「結構性的思維,是有其可能性的」這觀念呢?
是否一定要掌握秩序與規則才能夠掌握意義?
第二章:「原始的」思維與「文明的」心智與第三章:兔唇與雙胞胎:一宗神話的分裂
「原始」思維與「科學」思維之間的異同呢?
第四章:當神話變成歷史
以神話的方式來述說一個故事,是否仍以歷史事實為本,然後再將之變形,並以不同的方式加以運用?
第五章:神話與音樂
神話與音樂都導源於語言,只是分別走上不同的演化方向。所指何意?
是由上述類前提發問,進入本書去尋找脈絡——與神有約
■...但我相信:無論如何任何一位學者和作家,其所獨具的思考或書寫方式,都可為開啟了對人類一種新的觀照。
■在那培根、笛卡兒、牛頓等大家輩出的時代裡,科學有必要運用與神話思維及玄秘思想的老一輩相抗衡的態勢,來奠定自身的地位。當時的人認為:唯有摒棄感官的世界,即我們可以看到、嗅到、嚐到並感知到的世界,科學才能存在;因為感性的世界是一個虛幻的世界,而真實的世界則是一個具有數學性質的世界,這樣的世界僅能運用知性來把握,它與感官所提供的偽證絲毫不能相容。
■....結構主義研究方法或許不比這個例子高深到哪裡去,它的宗旨就是探求不變的事物,或者說從表面上歧異分疏的眾多事物當中,追索出其不變的成分。
■...是要嘗試去了悟相當複雜的一組符碼(音樂的符碼、文學的符碼、藝術的符碼)所內含的恆常不變屬性,問題就在於發掘出這一切東西之中的共通點。
■科學只有兩條行進途徑:不是歸納法,就是結構法。如果發現在某個層次上存在相當複雜的現象,有可能化約為存在於另一個層次的,較為簡單的現象時,科學就會採行歸納法。........當我們所面臨的現象過於複雜,無法化約為較低層次的現象之時,我們就只好探索它們彼此之間的關係,也就是說,經由盡力去了解它們所構成的究竟是怎麼樣一個獨創的系統,以謀求逐漸理解這整組複雜現象。
■..倘若我們發現同樣一種荒謬的情況一次又一次地出現,這種情況就不會徹底荒謬,否則它就不會反覆出現。
■神話故事是(或說看起來像是)任意杜撰的,無意義的,荒誕不經的,照理說,發生在某個地方的一個「幻想的」心靈創作,應當是獨一無二的,你應該不會在完全不同的地方發現一模一樣的創作,然而,實際上它們卻似乎在世界上各地一再出現,因此,我不過就是意圖嘗試去廓清「在這種顯然的無秩序背後,究竟是否存在著某種秩序?」這個問題而已,..
■科學永遠不能給我們所有的答案,我們所能盡力去做的,就是非常緩慢地增進我們給出答案的數量和品質,而要達到此一目標,我認為捨科學之外別無他途。
■如果你認識到某一個民族,不管他們是哪一個民族,是讓尋找口糧、滿足性衝動等赤裸裸的生活需求所決定的,那麼你就可以解釋他們的社會制度、信仰、神話等等,這種人類學界廣為流傳的觀念,一般名之曰功能論。
■他(列維—布留)認為:「原始」思維與現代思維之間的根本歧異,在於前者完全受情緒與神祕的表象所支配。一方面馬凌諾斯基所抱持的一種現實功利概念,另一方面則主張一種情緒性或情感性的概念;而我所強調的是:沒有文字的民族思維。
■笛卡兒的名言:科學思維之鵠的,在於依照解決某個難題之必要,將整個難題切割成許多可能一一解決的小部分。
■運用科學的思維,使我們能夠成功地駕馭自然........而神話卻無法給人更多物質性的力量以克服環境。不過,極其重要的一點是:神話給人一種「他有可能了解宇宙萬物」以及「他的確了解宇宙萬物」的幻覺。當然,這只是一種幻覺。
…..身為科學思維者的我們,只用了我們精神力量中非常有限的一部分。我們所運用到的部分,僅僅足以應付我們的行業、商務,或者於某一特定時刻身涉其間的特殊情境需求而已。
■我們每個人都使用了我們精神力量中的一部分,以濟生活所需,或投注於興趣所向。
■某個部族似乎能夠在大白天看見水星,.......
…..沒有文字的民族,對於動植物的環境和它們所有來源都擁有神奇般精確的知識,我們則已失去了這一切。
■你不可能一下子就把人類所有的精神力都發展出來,你只能運用其中一小部分,而這個部分視文化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就是如此而已。
■....事實是:在之前的數十萬年間,地球上的人類數量一直不多;許多小群落在彼此隔絕中獨自過活,所以他們自然而然地個別發展出本身特色而變得各不相同。這絕不是有意造成的,純粹是長時間環境條件所造成的結果。
■事實上,差異是充滿生機的,唯有通過差異,才能有所進步,當前真正威脅我們的,或許是我們可稱之為過度交流(over-communication)的趨勢——意即:站在世界的某一點上,卻可以精確地知道全世界的現況趨勢。一個文化若要能活出真正的自我並創出一些東西,這個文化和它的成員必須堅信自身的原創性,甚至在一定程度上,相信自己優於其他人類;只有低度交流(under-communication)的條件下,它才能創造出一點東西。我們現在正受到一種可預見情勢的威脅:我們變得只是一群消費者,能夠消費全世界任何地點,任何一個文化所產生出來的任何東西,而失去了一切原創性。
■一個文明愈趨向同質化,其自身內部差異就變得愈清晰;在一個層面上所得到的,旋即在另一個層面上失去。這是我個人私下感受,我並沒有清楚的依據能證明這項辯證的運作,但我真的看不出來人類有可能在沒有內部分歧的狀態下生活。
■為何從經驗之中移借過來的意象可以如此運用。這就是神話思維的原創性,它實際上扮演了概念性思維的角色。
■科學正在變得不僅能解釋它自身的有效性,還能解釋存在於神話思維中,具一定程度真確性的事物。
■ ...因為一則北美洲的神話將會給予我們解開一則南美洲神話的線索。許多人曾抨擊我的這種做法,他們認為某族群的神話只能在該族群本身的文化框架內詮釋、理解。
■它的基本結構始終如一,但是細胞裡頭的內容就不同了,是可以變化的;所以,若容許我這麼講的話,我稱它為一種迷你的神話,因為它非常短,非常濃縮,但還是具有一則神話的屬性,容許我們觀察它的各種變形——當一個成分改變了,其他的成分就得要相應地重整。
■神話是靜態的,我們可以發現同樣的神話元素一而再,再而三地混合,但它們都還是在一個閉鎖的系統裡面。這麼說吧:它與歷史構成了互異的對比,因為歷史理所當然地是一個開放的系統。
由於神話的細胞(mythical cell)或原本具神話性的解釋細胞可以無限多的組合和重組方式,於是乎確保了歷史的開放性格。它昭示我們:儘管使用的是同樣的材料——因為它是所有群落、氏族或宗族共有的某種遺產——還是可以成功地為每一個群落、氏族或宗族分別建構起一套套獨具創意的描述。
■當我們在日常生活中面對不同的歷史學家所寫的不同歷史敘述時,其實正處於完全相同情境裡,只是我們絲毫沒有意識到這一事實。我們只注意到基本類似的東西,而忽略掉由於歷史學家雕塑及詮釋資料方式不完全相同所導致的差異。
■對於沒有文字、沒有史料的社會而言,神話的目的在於使未來盡可能地抱持與過去和現在相同的樣態,.....如果我們在研究歷史時,將它構想為神話的一種延續,而絕非於神話完全分離的歷史,那麼,在我們心靈之中縈迴不去的「神話」與「歷史」之間的鴻溝,還是有可能衝破的。
■事實上,約莫在文藝復興與十七世紀,神話思維退隱到西方思想幕後的時候(我認為不能說是毀滅或消失),開始出現了第一本小說,而不再是依據神話模式所編寫的故事。就是同一個時期,我們見到了十七世紀,以及更重要的十八、十九世紀獨具的偉大音樂形式的出現。
音樂徹底地改變它的傳統形貌,就好像是專為了要取代神話思維幾乎在同一時期所讓出的功能——知識上以及情感上的功能。
■在音樂的聆聽者心中,以及在神話故事的聽眾心中,都有一種持續不斷的重建過程。這兩種過程不只是在外形上相似而已,而是:這種特定音樂形式仿佛不是創新的,只是再現了早已存在於神話層次上的結構罷了。
■另外一些神話,或說許多群神話的建構型態,也可以揭示為近似於一首奏鳴曲、一首交響樂、一首輪旋曲、一首觸技曲,或任何一種想像得到的音樂形式——這些形式其實都不是真由音樂所發明,而是它在潛意識中從神話結構中移借過來的。
■當代語言學家曾經告訴過我們:音素(phonemes)——亦即我們錯誤地用字母來表示的那些聲音——是語言的基本元件,它本身沒有意義,但組合起來就有意義。你可以說它實際上與音符是同樣的東西,.....既然我們是以音素來做為語言的基本材料,在音樂方面,我們就要有某種相應之物,用法文講可以叫做sone‵me,用英文來講或許可以叫聲素(toneme),這是一種相似性。
…....音素組合起來造成了語字(words);而語字組合起來則構成了語句(sentences)。但在音樂裡頭沒有語字:音樂的基本材料的音符,把音符組合起來,隨即就是一個「語句」,一個旋律性的詞組。因此,在語言之中有三個非常確定的層次——音素合成了語字,語字合成了語句;但在音樂裡,雖然從邏輯的觀點來看,音符確實多少類似於音素,但卻少掉了語字的層次而直接跳到了語句。
■吾友羅曼‧雅克慎(Roman Jakobson)剛剛出版了一本小書,名為《聲音與意義》(Le Son et le Sens),亦即語言不可分割的兩面:有聲音,聲音有一種意義,而且,若沒有一個聲音去表達它,便不可能有意義存在。而音樂,是由聲音的元素凌駕一切,而在神話中,則由意義的元素獨領風騷。
■十八世紀時所發生「音樂襲奪神話的結構與功能」的情節,極有可能正在重演,這一次,隨著小說逐步退出文學舞台,所謂連續性的音樂(serial music)已經取代了小說,而成為當令的文藝作品形式。
內容簡介:(博客來)
李維史陀為結構主義的開山祖師,台灣已相繼出版《野性的思維》、《憂鬱的熱帶》、《神話學》四卷本等大部頭的論文集。《神話與意義》這本演講集,是一本能讓初學者輕鬆且快速理解結構人類學大師主要理念的入門讀物。它的簡單輕巧並不影響李維史陀陳述其經由厚重論述而得到的重要發現與結論。
本書乃根據1977年底,李維史陀為加拿大國家廣播電台所做的一系列演講編印而成,內容涵括李維史陀分析神話的重要概念。全書分為五章:
第一章:神話與科學的邂逅
第二章:「原始的」思維與「文明的」心智
第三章:兔唇與雙胞胎:一宗神話的分裂
第四章:當神話變成歷史
第五章:神話與音樂
透過李維史陀簡單的舉例,平易近人的語言,言簡意賅的闡述,讀者可輕鬆一覽結構人類學派對神話研究的概貌。本書簡單清楚、立論清晰,不失做為了解結構主義與李維史陀的入門小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