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原住民藝術:當代與原始的對話

 當下 (近五至十年)原住民藝術展現的風貌是什麼?

 

▲在1994年得到官方正名為「原住民」稱謂之前,台灣原住民的藝術最常

被稱呼的方式為「山地藝術」、「山胞藝術」、「土著藝術」或「原始藝

術」。自日本殖民統治起被外界所發現開始,台灣原住民之社會文化與藝

術就被主流社會所蒐藏展示及研究。十九世紀末受西方現代性及歐洲人類

學這門新興學科發展之影響,加上帝國主義與殖民擴張同步,對所殖民地

區之社會文化有著強烈興趣,於是就將他們當時所認為的原始或「部落社

會」物質文化器物當成研究人類文化史演進的物證。再者,亦由於受到二

十世紀初歐洲現代藝術家對原始藝術熱衷之影響,對非洲或太平洋各地之

「部落藝術」(tribal art)形式美感背後的生命驅力、神秘感及創作力感

無比震撼,遂吸納這些「原始藝術」成為其創作靈感來源。使得原本

孤立、落後、原始、甚至野蠻的「部落社會」的「原始藝術」迄今有著

活絡的市場。

 

▲然隨時代及社會變遷,各族群本身的個人文化認同或創作者的藝術表現

包括在族群內外皆受其藝術產品消費者的品味與需求,亦多所改變。於

是在追求異質交織及多元價值的後現代社會中,會有人質疑:當代原住民

藝術是否仍須維持一般想像、認知與印象中的「原始藝術」風貌,及「當

代原住民藝術」的創新與傳統之間,關係上如何拿捏。總括一句,是否必

需、或是如何能夠維繫創作中「原始」本質的問題,一直成為眾多藝術工

作者的困擾,甚且有人說當代原住民的藝術創作應掙脫”原始”的”污名

”。如十餘年前,就有原住民藝術家自覺到其作品不該再被歸類到民俗或

族群傳統的工藝類別,而不願意參加任何有關「傳統工藝」或「族群工藝

」的邀展,它們堅信自己所從事的是別具心意的現代藝術創作,與僅知複

製、沿襲既往的”傳統”風格是大相逕庭的。對這些部落或族群的藝術發

展作一探討,檢省一個多世紀以來「原始藝術」所受西方或外來文化的衝

擊影響。

 

▲該如何透過其固有文化與外來因素之交融,產生出當代藝術「創新」之

意涵,實有必要。再者,從原始到當代社會中,原住民藝術價值體系的行

程與建構過程,亦正反映出長久以來所受官方文化政策推動、學者專家論

述及博物館等文化機構運作、仲界與操作的影響。

 

▲「原始藝術」的概念為強調在文明進展上有時空落差意義者,涉及以下

:一指在文字出現前、文明初起階段時,人類史前文化中的藝術表現;二

指當歐洲國家拓展帝國及殖民大業,及在十九世紀演化論下,西方人類學

者或民族學者偏好使用「原始」一辭,來概稱小型、孤立、沒有文字歷史

記載之非西方的「部落社會」(原始社會)及其藝術(原始藝術);三指

由於深信「原始藝術」背後所蘊涵”原始”人類的心靈、思維與驅力。

 

▲「原住民藝術」(Indigenous Art)一辭泛指以原住民身分者所從事之藝

術創作,但仍牽涉到創作者的身分與認同、對作品的詮釋與宣稱,以及其

作品內容與題材表現上,是否關係到族群文化之傳統本身或社會議題而言

 

▲台灣當代「原住民藝術」所呈現的問題,有以下兩個面向:一是目前原

住民藝術的表達與再現方式,已是跨部落、跨族群到「泛原住民」甚至是

「泛第四世界」的意識形態,已非為部落時期的集體表徵或認同單元,而

且,舊社會大眾的需求及消費品味而言也是如此。二是原住民藝術最為一

種統合稱謂乃為一來自外界的籠統性說法。

 

▲近期《台灣當代藝術:1980-2000》(謝東山主編,2002)一書,在〈

住民藝術〉之章節中,作者張晴文對台灣當代原住民藝術(家)作了

如下定義,強調「原住民當代藝術家」應具有其自主性認同、創作意識

,及有別於「傳統工藝」的藝術概念:作者並羅列了23位當代台灣原住

民藝術家及其作品,不過在分析作品時,卻語重心長的提到,他認為多

數工作者的表現,仍是”遵循傳統遠甚於創新”:整體而言,台灣原住

民的藝術創作,仍與傳統工藝有著相當密切的關係,創作的媒材多以木

雕、繪畫、織繡、皮雕為主,…在表現所關切的議題時,藝術家們最常

見的手法還是以直接的、寫實式的再現為主,符號以及形式在大多數藝

術家的作品中較被重視。傳統的工藝技法與象徵符號幾乎成為原住民藝

術家作品中不可或缺的部份。這些創作表現再以寫實的手法再現原住民

的生活經驗或者與自然環境互動的情形,或者以普遍的符號(例如代表

部落傳統的原始圖騰、像是百步蛇、百合花、飛魚、陶瓷等),來指涉

原住民文化或者主體,以觀念性的表現手法直接探討原住民文化的議題

屬於少數。

 

▲筆者亦同意上述觀察與評論,及當今台灣原住民視覺藝術表現乃以強調

傳統技法、表現美感形式訴求為主,而實際上在形式或內容上,以”反傳

統”方式尋求突破、表現觀念性或現代性的作品為數並不多,大體上並未

脫離族群工藝的傳統與美感呈現。然何以如此?又,原住民藝術的”觀念

性”表現,相對於”傳統”,具有”現代性”或”創新性”特質的當代藝

術作品,其所指為何?

 

▲對於「當代」(contemporary)一辭,學者們各持不同看法,如認為是

指”當下”或”當前”時間點的意思;即「當代」的”時代性”意涵與「

現代性」(modernity)同義。另則意味是當下(可能是最近5年至10

年內)所流行、最具現代感的東西。當代藝術也可指活著的藝術家所創

作的作品,或說那些剛過世不久,但仍然具有相當影響力的藝術家作品

。簡言之,當代藝術就是現代藝術,或者更確實的應該說當代藝術包含

了現代藝術的範疇。不過,有關「當代」時間點的問題是存在的,如期

上限或指涉點也都是眾說紛云;一有西方當代藝術史研究者指出,當代

藝術乃指1945或1950年之後的藝術,為現代藝術史的一部分(Kasfir,

1999:10)。另有學者主張應區分:”當前的”與”當代的”藝術,認為

在傳播網絡體系中,以科技手法從事前衛走向的創作,才是「當代藝術」

。言下之意,「當代藝術」有別於傳統上重手工技術的形式美感與風格表

現,也非如需經藝評等專家之詮釋操作才能產生出來、有統一價值觀及普

世認同之「現代主義」的「現代藝術」。但這種將「當代藝術」定位在既

不贊同手工傳統、又不贊同「現代藝術」,卻幾乎等同於「前衛藝術」或

是「後現代藝術」的說法,在目前變動不居的社會與藝術體系中,仍存在

著太多的矛盾性與不確定性。

 

▲撇開「當代」藝術的定義不談,事實上依筆者觀察所見,台灣原住民的

「當代藝術」在再現形式或內容上,並非全是受到外界主流社會決定或選

擇下的結果,亦無某種特定或固定的形式風格,而是介於「傳統與創新」

、「過去與現在」、「混雜與交融」的多元異質表現藝術形態。類型是少

包括以下四種:

(1)傳承個別族群傳統之美感特質,或複製其既有的手工藝技產品。

(2)以手工技術為主、處於社會消費體系中之量化的文化產業商品。

(3)受歐美現代主義普世美學價值觀影響,追隨西方專家論述標準的”

現代性”或”涵化性”(指對西方媒材、技法與審美的應用)的「現代

藝術」。

(4)處於先進科技或商業傳播網絡中,以製造表徵原住民之流行符號,

以促銷其意向為標的之藝術產品。

 

▲張婉真譯,「法國當代藝術」,2002。第一章:現代藝術或消費機制,

第二章:傳播機制或當代藝術。原作者Anne Cauquelin 認為應區分「當前

的」與「當代的」藝術;前者是指現在藝術界所發生的事,不必區分其趨

勢、流派或標誌,而後者「當代藝術」的特質則為不考慮審美、以傳播為

導向的藝術。

 

▲除非特別註明,本文中的「當代」原住民藝術所指的是”當前的”意思

 

▲就當下所見,原住民當代或現代藝術之生產者及創作者,所受學校教育

、藝術教育、或技藝訓練的多寡,或其個人之背景、條件與意圖,似可歸

內為以下三類:

(1)非正規教育體系下(或師徒制)的傳統藝術家或民俗工藝家(有的

在三義等地先學習漢人的雕刻技術)。

(2)於成長過程之中接受其族群文化之潛移默化作用,及部落生活的體

,為完全無師自通的「素人藝術家」。

(3)現代藝術教育下「學院派」之藝術家。前兩類之工作者自己本身或

沒有想要打進「現代藝術」,成為真正「藝術家」的意圖,但令人驚訝

的是,那些非學院派出身者,在其個人的藝術傳達與美感表現上,卻未必

亞於他者。

 

▲若論及原住民「當代藝術」中”當代”意涵的詮釋,時間點上的定位問

,筆者以為須回到特定的社會文化與歷史脈絡中來檢視。「第四世界」

原住民之間,彼此的社會發展進程或藝術的現代化腳步時間點並不相同;

而且經日本殖民統治者所轉介到台灣的西方現代性,包括西式藝術教育及

其審美價值判斷,對於當代原住民藝術的整體表現,特別是原住民「現代

藝術」的發展影響都是相當晚近的。可以說,台灣至1990年代以後,才有

”原住民藝術家”個人為名的”創作展”出現,也才陸續看到原住民現代

藝術燈上都會區的畫廊或美術館展覽。可見,台灣原住民的” 現代藝

術”,其發展並不與主流社會同步(台灣現代藝術的興起乃在1960-70

年代間),並且從近十餘年原住民藝術家的展覽及作品分析上,我們

可觀察到原住民藝術的「現代性」或其「現代藝術」正在起步中。

 

▲台灣原住民現代藝術之發展,其與傳統之分水嶺在1991年,即以台北雄

畫廊為台東建和部落-哈古所舉辦的「頭目的尊嚴」展做為標誌。該展

之後,原住民現代藝術創作的質與量就逐年昇高了。

 

▲參見許功明,〈原住民工藝或藝術工作者對「工藝/藝術」之論述觀點

〉一文,2000,頁67。作者依訪談結果,將原住民藝術工作者的個

人認知差距以及工藝或藝術工作對其生活影響程度的多寡,歸納出以下

三種類型。第一類工作者並未意識到存在著「工藝/藝術」差距,也未具

有兩種產品間之價值認定或判斷的問題,僅專心從事能獲得買主及市場

的手工藝製作。第二類工作者卻深刻意識到兩者間的存在的懸殊關係,

但為了家庭生計,不得不作一番區隔;即在工作上以工藝產品或藝術商

品之製造為主,行有餘力之時才從事個人之藝術創作。而僅第三類工作

者,才是完全不顧一切,為追求其個人自由理想、挖掘自我而突破傳統

,從事幾乎無法找到銷售管道或買主的純藝術創作。

 

▲由布農文教基金會「台灣原住民當代藝術中心」舉辦的第三屆「原住民

術創作研討會」,與會者江冠明所發表的〈傳統與創新〉一文中,也談

到了「原住民現代藝術」義式的形成及其「現代性」議題,他說:關於工

藝/藝術,或者傳統/現代,身分/認同,以及族群/自我之間論述關係,必須

扣緊「原住民」、「現代藝術」、「台灣社會」三個脈絡來看,才能掌

住1990年以來「原住民現代藝術」發展脈絡。原住民現代藝術,不能純就

歐美發展「現代藝術」的創作概念來看,它必須涵蓋更複雜的「台灣」、

「社會」、「族群文化」與「現代」等不同向度的社會與文化層面來探討

台灣原住民因應的現代,是台灣整體的現代,不是某一年代紐約或巴黎前

藝術的現代,而是原住民所面對的當代。

 

▲有關原住民及其藝術工作者之對傳統/現代、工藝/藝術、原始/當代等認

概念的形成與辨識標準,可能也會隨著時代迭替,況且,諸如以上的許

多二元對立思考,都是來自外界統治者的觀念影響,而非是出自原住民本

身的傳統思維。

 

▲在哲學理論上,學者則指出藝術的「現代性」並非指藝術作品的一種風

,而是指藝術概念在時間前移之際,由於差異導致的危機與挑戰。藝術

的「現代性」在於藝術本身所具有不斷走出過去的傳統,即把自己投向未

來的特性(劉千美,2001:94)。

 

▲當代原住民藝術的價值認定,與博物館等文化機構的制度化蒐藏、展示

絡息息相關,自受外來統治者介入以來,原住民藝術在不同的時期、階

段或不同性質的場域中現身,因而被附予不同的角色與特質,稱其產品為

;原始藝術、族群工藝、民俗器物,或是其為文化史中的物證標本、器物

或文物。

但其中,真正能得到當代主流藝術市場蒐藏界或藝評界所青睞,被定位於

流藝術史之內的原住民藝術作品或藝術家其實並不多。這幾十年來,在

台灣,博物館、策展人、藝評家等雖有嘗試,但不可諱言的,台灣原住民

藝術仍處於受主流社會文化菁英與藝術團體操控下之藝術史或藝術市場上

的邊陲地位;並且其對當代原住民藝術作品的蒐藏、研究及相關展示理念

的實踐,甚為不足。

 

▲而現況所見,原住民的當代作品表現,「觀念」層次上以屬於”傳統”

價值範疇居多,如多刻畫族群文化傳承中潛移默化式的體驗、精神與

圖騰故事,強調祖靈信仰之超自然力、族群美感之抽象表達,以及個人

生活記憶情感等。這是一種普世的原住民藝術現象,也符應了外界對土

著文化藝術的”原始想像”,處於弱勢的族群文化當展現其現代性時,

也總易淪為”複製”主流菁英價值的看法或其形式美學的傳統。

 

▲唯有不斷透過理性思辯才可能帶來藝術的”創新”,而涉及到許多對

於現代性觀念與知識領域的吸收,除了相關技巧與工具媒材外,弱勢文

化者尚需學習藝術創作及藝術批評的新知與理念,只有當其吸納了優勢

文化者精隨後,方能與其固有的”傳統”作一比對與對話,產生自我突

破。弱勢者會因感到其族群文化傳統正在消失,因此過度恐懼而產生了

自我保護的閉鎖思考與作法。

 

資料來源:原住民藝術與博物館展示 《許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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